【行业资讯】国务院通报:加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2020年11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空中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标准制定、加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为部分节选内容:
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政府工作,督查组坚持“开门搞督查”,问策于企、问计于民,先后走访1300多个基层单位,访谈近5000名干部群众、企业负责人、创业者等,收集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1200余条。对属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督查组已及时转交相关省(区、市)政府研究办理;对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国办督查室整理后转送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现将有关方面反映比较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部分意见建议及转办情况择要通报如下。
四、关于完善扩大内需和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四)加快推进城市空中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标准制定。广东省部分企业反映,美、日、韩等国已将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的城市空中交通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但我国相关战略研究滞后,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尚处于空白状态,企业面临适飞审批难、飞行许可难、市场投放难等问题。建议将发展城市空中交通纳入国家战略,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拟转办部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民航局)
(五)加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部分企业反映,近年来民用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应用场景日益广泛,但目前《民用航空法》无法适用于这一新兴业态,无人机监管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状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未出台。建议加快立法进度,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机制,为无人机监管提供法律遵循。(拟转办部门:司法部、民航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通报最后还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按照职责分工逐条认真研究、积极办理,能够出台的政策抓紧出台,能够完善的措施尽快完善,暂时不能采纳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办理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办理进度,督促有关方面及时研究回应,对个别相互推诿、工作敷衍、进度滞后的,印发督办通知进行重点督办。企业和群众如有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进行反映。